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数据中心机房访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6-12 浏览:3189

数据中心机房访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重要区域网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非学院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进出学院中心机房、重要区域,须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进出学院数据中心机房重要区域,网络安全管理员应根据操作内容,确定进入人员,选择进出时间,填写《重要场所进入申请表》及《重要场所外来人员登记表》,重大操作原则上应放在业务数据录入或备份之后进行。如遇审批领导不在,而又必须紧急处理的,需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负责领导电话报告,并准予进入,待领导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条  非本部门人员,严禁单独进入学院数据中心机房,确需进入的,坐班人员必须全程跟踪,严禁从事非业务范围内的其他任何操作。

第五条  外部参观人员出入学院数据中心机房,由学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陪同进行参观,网络安全管理员需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条  进入学院数据中心机房的人员要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学院数据中心机房内吵闹、吸烟、吃零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进入,避免对机房设备构成威胁。

第七条  相关人员进入学院数据中心机房,原则上须两人同时进出,并按规定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严禁随意对设备进行操作,严禁接触与业务无关的设备,如违规造成网络和业务系统事故的,将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进入学院数据中心机房人员在机房内完成相关工作时,需保证机房正常的环境秩序,认真填写机房内工作内容后方可退出。

第九条  学院数据中心机房重要区域配备监控设施,未按规定进入者,如造成损失和泄密等不安全后果的,给予网络安全管理员严肃处理。损失后果情节严重的,由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8-重要场所外来人员登记表及重要场所进入申请表.docx

8-数据中心机房访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