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门,全体教职工生及校企合作单位: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西城区陆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要求,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市肺炎办教防组〔2020〕2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做好学院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请院属各系、部门,全体教职工生及校企合作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一、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
院属各系、部门,全体教职工生要克服麻痹思想,大意意识,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工作弦,自觉提高疫情防控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
二、全面加强全体师生信息摸排
院属各系、部门及全体师生要按照网格化要求,以系、部门、班级为网格单位,全面排查5月30日以来,本系、本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活动轨迹,重点排查自5月30日以来有无教职工生往返北京等省外城市。通过扫描行程卡二维码,准确上报本人近期出行信息(二维码见附件)。
三、全面加强学院校园大门管控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生,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登记程序,进校时必须扫描出示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教职工进校可不下车测温扫码,行程卡显示未外出省外且颜色为绿色的教职工生,经体温测试正常并佩戴校园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同时校企合作职工(含校内施工单位职工)进校,需提前一天向学院防疫办报备,并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校。进校时,需在校门口下车扫码、测温、登记,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入校。
四、全面加强教职工生请假审批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院教职工生请假实行“谁批准,谁负责”制度,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报防疫办备案后方可请假。学生除生病确需外出就医外一律不得准假外出。
五、全面加强教职工外出管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体教职工一律不得外出省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省外,必须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筑后需严格按照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校园。外出贵阳市一律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未经报备不得外出。
六、全面加强校园卫生及饮食管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院物业公司所有人员和食堂经营户所有人员,必须扫描行程卡,重点排查是否外出省外,同时安排专人向学院总务科报告职工行程卡情况。在进行食材采购时,务必要求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和扎堆。食堂所有经营单位及经营窗口,要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饮食保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师生食品供应,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物业公司要继续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及保洁工作,重要场所及重要部位要坚持常态化消毒,校园垃圾要坚持每日一清理。总务科要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按照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经营户可直接按照停止营业进行处理。
七、全面加强学生缺勤管理
常态化管控期间,学生科要指导各系做好学生缺勤跟踪工作,建立学生缺勤跟踪登记台账,每周一汇总,每周周五中午之前报防疫办彭海军处。同时要按照要求,指导各系利用AI健康常态化开展学生体温测试。
八、全面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
院属各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紧盯学生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和常见问题,及时化解学生中的矛盾问题。要充分利用学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这个平台,在全院各系各班级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活动,每日开设心理健康咨询业务,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各系各班级要密切关注班级中各类学生问题,及时处置化解,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九、全面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学院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要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每日上午八点以后,所有车辆全部停放至1号门停车场,除公车外,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土木系办公楼区域。
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