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在入住公寓后,不得擅自调换,有特殊需要更换寝室的,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由公寓管理人员实施。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则制度,学生应在晚上关前返回宿舍,不按时返回者要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晚归者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宿舍。
三、严禁往下水道、厕所倾倒异物,由此造成堵塞,由该寝室负责疏通或承担疏通费用,严重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严禁在阳台上摆放杂物、花盆,不得向窗外倒水及乱扔垃圾等杂物,严禁将垃圾、杂物丢放走廊、楼道,应放入楼下指定垃圾箱内。
五、严禁乱搭私接电线、擅改线路等行为。
六、严禁在寝室内煮饭、炒菜等产生异味的行为。
七、严禁在寝室内赌博、酗酒、大声喧哗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干扰其他人的行为。
八、严禁在墙上涂写、刻画、胡乱张贴等不文明的行为。
九、自觉养成爱卫生,讲文明的习惯,搞好寝室团结,安排好宿舍的值日表。
十、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如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学生由各班级同意提出申请,学院批准,统一安排住宿;还应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生安全,应有专人负责。
十一、毕业、体学、转学的应按相关规定与公寓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十二、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生科。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学生科
宿舍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