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社团联合会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3-31 浏览:16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社团联合会是引导全院学生社团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联合组织,是全院学生社团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在院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管理社团、服务社团。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为推进我院素质教育和促进我院的改革发展做贡献。

(二)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院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加强与院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四)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  成员单位

第五条  经院团委正式批准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本会成员单位。

第六条  成员单位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审议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有权监督和质询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第七条  成员单位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认真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服从本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本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监督本会章程以及本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组织引导学生社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审议主席年度工作报告;

(四)筹备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

(五)处理其他与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常设理事会机构。

(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前须报院团委批准。社代会代表由学生社团会员代表、社团联合会成员组成,各社团会员代表根据各社团规模,按比例分配。

社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

2.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本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讨论通过本会重大方针及工作事项,整体规划全院学生社团发展。

4.收集代表的有关提案,将通过的提案修正案送交院团委审批。

   (二)社团理事会

理事会是社团联合会的领导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是社代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常委由主席团、办公室、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社团发展中心组成,委员若干人(各社团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均为理事会委员)。

社团联合会行使以下职权:

1.解释、监督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2.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

3.制定、修改除本章程外本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引导学生社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5.根据上一届理事会的提名,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6.审议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

7.筹备主席团换届工作。

8.其它与社团联合会有关的工作。

9.对各社团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年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十条  本会下设主席团,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二人;内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财务部、社团发展中心、活动外联实践部,各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各部正、副部长经社团联合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一)主席团职责:

1.定期召开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及常务委员会等工作会议。

2.制定并落实本会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

3.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根据主席团的提名,任免各部部长、副部长。

5.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6.按照《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社团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向院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应当由主席团行使的其它各项权力。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物品的采购、保存与管理,并管理本会所使用的办公用房及其他资产。

2.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维持社团联合会的日常运转。

3.统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会议及活动,配合主席团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分工。

4.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值班。

5.紧密联系各社团社长,将社团联合会的通知及时下达各社团。

6.建立、管理社团联合会干部个人档案,收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情况,为主席团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7.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与人员召集。

8.配合协助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

(三)宣传部职责: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的宣传,按照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要求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2.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协调和指导各个社团宣传工作的开展。

3.掌握校园社团文化主要宣传阵地,为本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板报、海报、广播、网站等各种形式的宣传以及采访、报道和宣传稿件的拟订,为本会各种大型资料的编辑和文字材料的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与校外新闻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对外投送稿件,争取外界对我院和本会的关注,向外界宣传本会和社团。

5.协助社团发展中心审定各社团的各种资料出版物,并予以指导帮助。

(四)财务部职责:

1.切实维护各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

2.监管各社团的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促进各社团财务的透明化、公开化。

3.依据《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学生社团评比办法》主抓社团的财务考核、评定工作。

4.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社联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社联财务状况。

6.对社联内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7.科学配置各种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

(五)社团发展中心职责:

1.按照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各项制度,并根据相关要求,对所管辖的社团进行服务、监督与管理。

2.负责各社团组织的注册与注销。

3.负责所管辖社团的社团负责人的定期培训与考核。

4.对本中心社团进行战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为社团的整体发展提供建议与帮助,为各社团的资源整合提供服务。

5.为社团工作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建议。

6.监督社团内部各部门规章条例的执行情况。

7.对社团活动、发展进行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年终 “优秀社团”的评定依据之一。

8.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

9.处理主席团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外联实践部职责:

1.要切实做好社团联合会的外交与联谊工作。

2.与外校社团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

3.促进社团联合会与外部之间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

4.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外部资源。

5.与社会、企业进行联系,为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活动争取外部支持。

6.积极配合主席团及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第五章  干部任免

第十一条  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院团委的监督、考察、考核。

第十二条  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二)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做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塌实,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四)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三条  本会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程序予以任免,并报院团委审批。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本会每年对各成员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经上报院团委审核、批准后授予其“优秀社团干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成员,撤消其本会成员资格。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社团联合会活动经费由院团委统筹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运用,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合理有序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八条  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上报主席审批,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费用支出由财务部登记入帐并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九条  社团联合会经费需财务专用收据、发票及相关有效凭证,以体现学生社团联合会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八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每周召开一次本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相关人员不得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一律开除。

第二十一条  每两周召开一次各社团负责人全体大会,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三次者取消其职位。

第二十二条  如有紧急情况,办公室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长期有效,如无特殊原因不予修改。修改本章程,须召开社团联合会全体大会讨论决定,全体大会表决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后即日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