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团委(以下简称“院团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在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党委(以下简称“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项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有序进行,努力把我院的团建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第二章 宗 旨
院团委将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团员教育活动,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 团委任务及职责
第一条 院团委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相应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对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收缴团费,对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积极做好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第二条 团委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院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传达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并贯彻上级决议;研究和计划团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及时提交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决定。
(二)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维护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了解团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团总支的各项活动。
(四)监督检查团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等执行情况。如出现问题,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经常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并同各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取得帮助和支持。
(六)抓好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中领导、落实分工明确、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第四章 团委学生干部的产生条件
第三条 院团委学生干部是学院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团委学生干部均由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经院团委批准备案方能就职,团委干事经任命产生。学生团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为:
(一)坚定不移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进步,品德优良。
(二)具备所任职务工作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号召力、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工作,共同进步。
(三)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学生管理手册》有关规定,维护集体声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具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五)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
第五章 团委人员设置及各自职能
第四条 院团委机构设置是由正、副书记与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组成。
第五条 团委各岗位职能如下:
(一)团委书记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
3.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青年团员思想动态。
4.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抓好团课教育的落实。
5.依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工作。
6.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文体活动。
7.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及团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8.定期主持召开团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9.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委副书记:
1.协助书记全面负责全院团务工作,主持召开全体学生团干部例会,传达学院党委的指示、上级团委的决议和工作要点,研究团委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
2.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及时向各团总支、团支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加强团委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关心委员和团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5.加强同各系团总支的沟通与交流。
6.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有关指示精神。
7.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掌握学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管理能力。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学生会完成任务。
(三)组织部:
1.认真领会团委工作指导思想,依据整体工作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团委的组织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3.了解基层团支部的建设情况,抓好各支部的建设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基层团支部的具体考核、评比、表彰、总结工作,并提出意见。
4.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做好团籍的整理和保管。
5.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年终做出团费的收支情况报告。
6.对团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
8.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
9.每学年检查各支部团建工作手册。
(四)宣传部:
1.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院团委相关决定,抓好经常性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畅通宣传渠道,对团学活动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性宣传报道,做到有声有色,有积极影响和积极效果。
3.深入基层团支部调查研究,提出青年思想教育的方案计划,检查基层团支部宣传工作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5.负责主题黑板报和手抄报评比工作。
6.指导、管理、协调全院各支部开展活动。
(五)文体部
1.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类文艺、体育、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
2.努力提升干部开展活动的组织能力。
3.加强与系部学生会交流。
4.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第六章 团支部工作职能
第六条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
第七条 团支部工作任务:
(一)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系党支部和团委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二)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遇到的各种问题,向院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在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对于落实团委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推优对象,选举出席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五)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
第八条 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学院党委、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技师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组织过好团组织生活。
4.做好团员统计,转接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
(三)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制定宣传计划。
2.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
第十条 学生团干部及各团支部的评估制度依照《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学生管理手册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执行。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