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正版软件的管理与使用,维护软件版权合法权益,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部门、教职工及学生,涉及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升级及版权保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条 学院鼓励和支持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任何形式的盗版软件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
第二章 软件采购与登记
第四条 学院正版软件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确保软件来源合法,版权清晰。
第五条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软件的功能、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形成采购报告,经学院软硬件正版化办公室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采购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软件资产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版本、序列号、授权数量、购买日期、供应商信息等,并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
第三章 软件使用与权限管理
第七条 学院正版软件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户需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商业目的。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工和学生分配软件使用权限,确保软件资源合理分配,避免资源浪费。
第九条 对于特定软件,如需临时增加使用权限,应提交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所管理该正版软件部门审批。
第四章 安全保障与备份
第十条 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版软件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防火墙、定期更新杀毒软件、进行数据备份等。
第十一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软件安装介质、序列号等关键信息,防止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 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疑似盗版软件,应立即报告学院网络综合治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小组办公室)处理。
第五章 版权保护与合规性审查
第十三条 学院定期开展软件版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版权意识。
第十四条 网信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软件合规性审查,确保所有在用软件均为正版授权,对发现的盗版软件立即整改。
第六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盗版软件或滥用正版软件权限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制软件使用权限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因个人行为导致学院遭受版权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 声明
第十七条 因个人行为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盗版软件的师生,所遭受的版权纠纷或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禁止在学院各实训室、学院发放的办公电脑等校内场所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若因个人行为安装盗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个人承担。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网信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学院师生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网信小组办公室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