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2023年第010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11 浏览:1350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将有关认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汽车机械维修工、电工

二、认定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技师/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认定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

五、认定方式:

1.理论考试:机考    

2.实操考核:机考、现场操作等

3.综合评审: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

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截止

七、认定时间:2023年9月23日-24日

八、考区考点: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九、收费标准:四级280元/人,三级400元/人,二级860元/人,一级1200元/人。

十、其他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取消成绩;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告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的查询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一、咨询电话:0851-84760169

十二、举报监督电话:0851-84858690   

注:以上认定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