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委):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提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的服务水平和考核能力,确保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质量。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6年第52号)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管理办法》规定,市局决定举办一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培训班,具体培训事宜委托贵州交通技师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一)理论考核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知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
(二)应用能力考核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安全生产知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
6.持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并且在三年内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二、参加培训人员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大专以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请发送至邮箱364956848@qq.com;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1张,并加盖参培学员所属县(区)交通运输局公章。
4.应用能力考核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三年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证明。
三 、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详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四、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
培训机构: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汪智虎 18212927936
电子邮箱:364956848@qq.com
五、培训费用
理论考核员和应用能力考核员收费标准为500 元/人。
六、其他事宜
(一)培训考核期间,参培人员应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考核;
(二)培训期间,参培人员食宿自理;
(三)报到时现场缴费(现金、微信均可),缴费后我院将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但需申报人员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四、其他
(一)参培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详见附件2),配合好培训承办单位的相关检测工作。
(二)参培人员要严格落实中组部和我省关于学员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珍惜好培训机会,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培训期间严禁聚会走访。
(三)参训人员的培训费、交通费和培训期间伙食费、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请各地根据考试考点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荐拟担任考核员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四)培训期间,参培人员食宿自理;
(五)报到时培训费现场缴纳(现金、微信均可),缴费后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将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但需申报人员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我局颁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证书》。
附件:1.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登记表
2.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培训工作疫情防控的要求
毕节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