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4-13 浏览:1602

(一)定点就业培训机构要按照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有关要求,做好培训学员初选工作,并在培训班开班10日前,将初选培训学员上报省市培训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审核,确保培训班顺利开办。

(二)培训班开班10日前,定点就业培训机构通过相关鉴定系统培训模块上传《职业技能培训报备表》、《培训班师资情况表》,经省市培训经办机构初审,省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后方可开班。

(三)开班后3日内,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向省市培训经办机构上报《培训班花名册》,结班前通过相关鉴定系统培训模块录入《培训班花名册》。

(五)定点就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报备表》的课程安排进行培训,不得随意变更课程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以书面报省市培训经办机构初审,经省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六)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应在拟鉴定(考核)前15个工作日内,上报《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申请单》及模板格式的鉴定人员花名册,并向省市培训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申请鉴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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