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全体师生、校内各合作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学院疫情防控防线,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的紧急工作提示》(2022年第6号)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继续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一)学生管理
1.原则上学生不出校园。各系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和思想工作,非必须不予批准学生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离校的学生,需按流程办理(请假流程: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系部领导-院防疫办备案)。返校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前1天向防疫办报备﹐审核学生基本情况,批准同意返校后再通知学生返校,并做好体温监测等工作。
2.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学生动向,严格执行学生“日报告”制度,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报告院防疫办;提示学生要自行储备一定量的防疫物品。
(二)教师管理
1.减少人员流动。根据省教育厅“寄宿制学校师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的要求,即日起至本周六,所有教职工(含校内服务人员)能住校的要坚决住校。若有无法克服的困难需离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原由,按照与学校签订防疫承诺书执行,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校,离校后做到学校、家庭“两点一线”(报备流程:本人申请-系部领导-系部汇总-分管领导批准-防疫办备案)。若违反防疫要求,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加强核验排查。教职工凭“工作证”进校前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目前无“工作证”的教职工、兼课教师,需所属管理部门将名单报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学院组织人事科制作临时工作证。后勤服务、施工等相关人员需所属管理部门将名单报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由保卫科制作工作证。一旦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市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行程轨迹、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入校,同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
3.严格执行“离筑出省”报备制度。教职工非必要不得离开贵阳市,如确需“离筑出省”的,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报备(报备流程:本人申请-系部领导-分管领导批准-防疫办备案),出省返黔后持24小时核酸证明返岗。
(三)校内服务人员管理
严格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校内服务人员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教职工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须不离筑”的要求,管理部门再次自行组织健康码、行程码和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核查工作。
(四)外来人员管理
按照属地教育部门规定,校外人员不得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提前按程序报防疫办审批同意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要求后方可进校。原则上,外卖、快递、物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严格健康监测,做好排查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校内服务场所的管理
各管理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这部分人员及场所的管理,要及时对接,提出防控要求,不定时的进行抽查和监督,协助做好环境消杀及人员管控排查。
(二)做好核酸检测及重点人群抽检
保卫科、学生科、总务科协作继续开展学生和教职工核酸抽检。特别对重点人群要重点抽检。保卫科、总务科负责监督校内服务人员每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根据省内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和比例。
(三)严格轨迹排查工作
各部门要建立教职工生活动轨迹排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工生活动轨迹,将教职工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纳入防控监测范围,动态掌握其外出情况,发现有涉疫地区、省外旅居及属于密接者和次密接者,要第一时间报学院防疫办。
三、做好环境消杀及应急准备
(一)加强校园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
总务科统筹做好校园环境消杀工作,建立环境消杀台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至少满足3天应急的防疫物资储备;积极对接校医务室,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要求,做好生病学生的转运工作。
(二)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教育
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工作,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相对封闭场所要保持通风;在校内公共场所督促师生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教育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不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行为习惯。
(三)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保卫科牵头,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总结前期应急演练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四、其他事宜
(一))取消近期学院所有涉外大型活动、会议、考试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缓开展校内聚集性活动。
(二)清明节有关事宜及后续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全省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另行通知。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