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学院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易聚集场所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训楼等重点场所,在建工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等重点领域为此次隐患排查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排查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逐步完善“三防”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各入口出入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校登记及管控情况。(落实部门:保卫科)
(二)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落实部门:保卫科)
(三)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进校车辆的报备、行驶、停放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按照学院《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落实。(落实部门:保卫科)
(四)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训楼特种设备使用、化学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等安全管理;各办公、教学楼电梯的使用及定期检查情况;以及各教学楼、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牵头部门:总务科,配合部门:院属各部门)
(五)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规范,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落实部门:总务科)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部门:总务科)
(七)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部门:保卫科)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落实部门:保卫科)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落实部门:总务科)
(十)对校企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校企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牵头部门:保卫科、总务科,配合部门:各校企单位)
三、工作开展时间
2020年6月23日-28日。
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形成书面排查总结报校保卫科杨宏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负责,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马上落实各项措施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解决的,在向相关部门上报申请整改资金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