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学生户籍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6-04 浏览:348

一、学生集体户口管理

(一)为保证学生户口页不丢失,一般情况下不准借用户口页。特殊情况经班主任需借用本人户口页,必须由本人写借条。说明理由和归还时间,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二)借出的户口必须在一周内归还,不按照规定时间归还者由班主任负责催回: 原件遗失由学生本人负责,按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户口的迁入与迁出

(一)新生入学户口迁入工作

1.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是否一致,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姓名不一致的户口不能申报迁入,迁移证退还学生本人。

2.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填写(打印),不得擅自涂改户口或迁移证的具体内容(当地机关涂改需盖章)。

3.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必须在到校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到学院户籍管理办公室,过期不予办理。

4.户口迁入流程。

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学生向保卫办公室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原户籍迁出手续;

3)保卫办公室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

4)学生持户籍手续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户。

(二)毕业学生户口迁出工作

1.学生毕业离校,依照“毕业生就业去向方案”,将学生户口迁出; 迁回原籍的学生,需本人提前申请,持身份证方可办理。

2.毕业生的户口关系必须在学生毕业两年择期内全部迁。

3.因退学、转学、开除等原因离校的学生,需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办理程序为: 持学生离校手续单及身份证或退学、转学、开除文件,到学院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4.户口迁出流程:

1)由学生提供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交保卫科审核;

2)保卫科出具相关证明至迁入地派出所;

3)迁入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身份证办理

(一)户口迁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办理身份证。

(二)凡因身份证遗失,如需补办的学生,自己到辖区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