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学院2024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2024年4月7日(星期天)上班,执行第6周周五的教学安排。
二、工作安排
1.强化教学工作。教务科和各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督查,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加强隐患排查。放假前,保卫科、总务科要组织对校园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各部门放假职工离开学校、离开办公室前要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3.做好安全教育。放假前,学生科要指导各系做好学生离校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下河游泳、不乘三无车辆,严防电信诈骗。
4.加强值班值守。保卫科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加大校园巡察力度,加强校门管理和进校人员管理。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做好外出报备。教职工离开贵阳(贵安)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行程,中层干部离开贵阳(贵安)须向分管领导报备行程。
6.严守纪律规矩。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聚众赌博。不得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请吃;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请吃,不得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除应急值班车辆外,公务车辆一律按照报备的指定位置封存。如遇紧急任务确需用车的,须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请示,并向办公室报备,经分管院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
7.注意出行安全。全体师生要积极响应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2024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相关规定,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防范森林火灾。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