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要求,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一届人博会线上初评工作已于2023年5月14日结束,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我院第十一届人博会线上初评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初评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见《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一届人博会线上初评成绩及排名名单》(附件1)和《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一届人博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0851-84721265)。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 24日9:00-16:30
地点: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勤政楼三楼305办公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只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签署《2023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承诺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便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扫描二维验证码快速验证。
(三)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明、获得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须提供所签服务协议(合同)及协议(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须提供多个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须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七)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在资格复审前电话征询招聘单位意见,经招聘单位同意,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中须如实说明本人不能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的原因。
(八)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九)建议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贵州省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四、其他事宜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公布的资格复审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线下考核。因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递补考生按照我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通知我单位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有关于资格复审的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单位。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本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我单位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作为考生诚信档案建设内容。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851-84721265
地址: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
附件1.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一届人博会线上初评成绩及排名名单.xlsx
附件2.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一届人博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5月16日